國務院日前印發的《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試點措施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3日對外發布。
通知指出,2023年11月,國務院印發《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支持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開展先行先試,打造國家制度型開放示范區。經過一年多的試點試驗,開展了一批引領性、標志性制度創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較高含金量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
7月4日下午,國新辦舉辦新聞發布會介紹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試點成效及復制推廣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商務部部長助理唐文弘介紹,為用好上海自貿試驗區制度型開放試點經驗,在更大范圍釋放制度創新紅利,以高水平開放推動深層次改革、高質量發展,經過充分評估論證,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試點措施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將試點成熟、成效顯著、風險可控的77條試點措施向更大范圍復制推廣。其中,34條復制推廣到其他自貿試驗區,43條復制推廣到全國。77條措施主要聚焦7個方面:
一是加快服務貿易擴大開放,包括8條措施。優化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政策等4條推廣到其他自貿試驗區,推進電子支付跨境應用等4條推廣到全國。
二是提升貨物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包括12條措施。優化國際中轉集拼平臺運作模式等8條措施推廣到其他自貿試驗區,鼓勵采信商用密碼檢測認證結果等4條推廣到全國。
三是率先實施高標準數字貿易規則,包括15條措施。制定數據出境負面清單等5條推廣到其他自貿試驗區,實施數據安全管理認證制度等10條推廣到全國。
四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包括8條措施。規范商標注冊公告和初步審定公告內容、加強農用化學品試驗數據保護等8條都推廣到全國。
五是推進政府采購領域改革,包括15條措施。提高有限競爭項目信息透明度等13條推廣到其他自貿試驗區,提升采購平臺數字化水平等2條推廣到全國。
六是推動“邊境后”管理制度改革,包括13條措施。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等4條推廣到其他自貿試驗區,深化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等9條推廣到全國。
七是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包括6條措施。建立風險預警制度、加強監管互認與合作等6條都推廣到全國。
唐文弘表示,這次復制推廣工作堅持以高水平開放為引領,著力推進貿易投資自由便利,進一步擴大市場開放,讓世界共享中國開放的機遇。同時,復制推廣制度創新成果包括貿易投資、知識產權保護、勞動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等方面,將有力推動相關領域深化改革,打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此外,復制推廣制度創新成果,也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實際行動,將國際規則高標準要求與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需求緊密結合,通過制度創新解決產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問題,提升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
據介紹,2023年11月,國務院印發了《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在上海自貿試驗區試點80條措施,打造國家制度型開放示范區。經過一年多的先行先試,80條措施已基本落地,開展了一批引領性、標志性制度創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較高含金量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為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提供了“自貿經驗”。
(編輯:曹靜 涂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