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末,一則“泛亞信托重生”的消息引發信托業內的廣泛關注:“2013年吉林省將積極推進泛亞信托破產重整,根據中國銀監會要求,完成了配合億利資源集團與泛亞信托4家債權人溝通相關工作。其中,人行長春中支、省中行已與億利資源集團達成一致意見,省財政廳同意億利資源提出的債務清償方案,深圳安吉爾飲水集團有限公司對泛亞信托債權較少,億利資源集團已與該債權人接觸多次,取得了理解和支持。”吉林省當地媒體報道稱。
同時也震驚了泛亞信托實際出資人、實際控制人及股東。
作為泛亞信托實際出資人的海南農業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隨后發表《情況說明》稱:“作為泛亞信托的實際出資人、實際控制人及全體股東,我們從來沒有同億利資源集團公司磋商過重整、重組事宜,也不同意吉林省有關部門與億利資源集團或其他企業達成的重整、重組協議。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沒有征得全體股東同意的情況下,簽署的任何關于重整、重組的協議均屬無效。”
2006年,泛亞信托因嚴重違法違規經營,由銀監會授權吉林銀監局責令其停業整頓。由銀監會委托東方資產管理公司組成停業整頓工作組。2010年由停業整頓工作組作為申請人,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至今,仍在破產程序中。”海南農業租賃相關負責人介紹。2013年8月,泛亞信托股東之一長春恒順新技術開發有限公司依法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破產裁定申請書、破產重整申請及破產重整計劃,但至今沒有接到任何書面答復。
“泛亞系”浮沉
吉林泛亞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是由1986年設立的中國農業銀行長春市信托投資公司改制而成的。公司注冊地為吉林省長春市,注冊資本3億元。
2006年被責令停業整頓時,泛亞信托的5家股東分別是長春創世實業有限公司、長春恒順新技術開發有限公司、長春洪武實業有限公司、海南泰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珠海華裕達實業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別是26.65%、23.32%、18.27%、15.88%、15.88%。
但是,泛亞信托的實際控制人是范日旭,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如果從股權關系上追溯,成立于1993年6月的海南農業租賃,法定代表人至今仍是范日旭,海南農業租賃持有長春恒順40%的股權,后者是泛亞信托第二大股東。從范日旭案的相關判決資料中可以獲悉,其他幾家股東實際控制人也都是范日旭。不過,這幾家股東法人因未按時申報年檢,均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范日旭依托泛亞信托在資本市場上打造了頗有名氣的“泛亞系”,一度坐擁吉林輕工、北方五環、廈門國泰3家上市公司,被稱為“隱形豪莊”。
2010年8月,范日旭因合同詐騙、欺詐發行債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虛報注冊資本等5項罪名,被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357萬元。
隨后,范日旭提起上訴。2011年11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其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7萬元。
但是范日旭告訴記者,家屬還在上訴,爭取無罪釋放,盡管十年的刑期已經接近尾聲,范日旭已經在獄中呆了快7個年頭。
范日旭告訴記者,在監獄關押期間,其仍享有正常的政治權利和民事權利,但從未接收到任何關于泛亞信托重組、破產等內容告知的行政文件及法律文書。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吉林省金融辦等未履行任何告知義務,這在程序上是違法的,不合理的,那么吉林省有關部門或者說某些人對于泛亞信托的任何處置都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
“我們有資金、有能力對泛亞信托進行重整、重組,有權利自行選擇戰略投資伙伴。”針對上述消息,海南農業租賃在《情況說明》中回應。
長春恒順于2013年8月向法院提出撤銷破產裁定申請書、破產重整申請及破產重整計劃。其中撤銷破產裁定申請書針對的是2010年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2010)長民破字第1號民事裁定書,受理泛亞信托停業整頓工作組的破產申請,泛亞信托進入破產程序,并指定東方資產管理公司長春辦事處以及吉林省金融辦職員組成破產管理人。
長春恒順認為:“工作組是受國家銀監會委托的臨時機構,不具備民事主體資格,所以其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申請泛亞信托破產。”
長春恒順同時向法院提交了泛亞信托重整申請以及重整計劃書。按照計劃書,如果獲準重整,“立即要求泛亞信托原股東補足注冊資本3億元用于償還對外債務,余下債務由海南農業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或引進其他戰略合作伙伴負責償還,重整期限為一年,如到期仍不能償還債務,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但是,這些努力最終都沒有得到回應。
“即便工作組是受金融監管機構的委托,可以監管機構的名義申請破產,但停業整頓工作組接管的是公司的經營管理權,而不是所有權,所以監管機構(停業整頓小組)、公司(債務人)、債權人還是三個不同的主體,股東也有權利提出破產重整。”海南農業租賃相關負責人認為。
在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無果后,長春恒順還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了申請。
2月26日,范日旭本人再向記者透露,海南農業租賃及其關聯單位和個人還是泛亞信托的最大債權人。截至2013年12月31日,海南農業租賃及其關聯單位和個人共持有債權40余億元,將成為泛亞信托最大債權人。目前泛亞信托最大債權人是吉林省政府,債權額度約8億元,主要是泛亞信托停業整頓后,政府償還投資者的資金。
根據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關于對海南農業租賃及其關聯單位和個人轉入泛亞信托的資金和利息執行商定程序的報告顯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海南農業租賃及其關聯單位和個人轉入泛亞信托的資金總額為8.5億元。應計利息16.8億元。
同時,記者還拿到一份海南農業租賃借款給范日旭的《融資借款合同》,以及由泛亞信托為這一價款進行擔保的《不可撤銷保證合同》。
融資借款合同顯示,甲方海南農業租賃為長春五環體育館項目籌集的2.1億元資金及利息、違約金總計4.6億元(截止到1998年6月18日),由乙方范日旭負責償還。粗略計算,截至2013年12月31日,債權總額18.4億元。
《不可撤銷保證合同》則顯示,丙方泛亞信托對上述借款承擔連帶責任擔保。海南農業租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日前,公司已向泛亞信托破產管理人遞交債權申報書。
范日旭表示,作為海南農業租賃的法人,自己有責任有義務配合實際出資人及股東解決泛亞信托的相關事宜。希望自己可以盡早從這些糾紛中脫身,安享晚年。目前,范日旭已經向海南農業租賃公司提出辭去法定代表人職務的申請,公司正在對范日旭進行離職審計。
如果上述債權成立,按照《破產法》相關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除此之外,債權人還可以列席債權人會議。管理人也須接受債權人會議和債權人委員會的監督。也就是說,作為債權人,海南農業租賃及其關聯單位和個人有權“干預”泛亞信托的重整。
海南農業租賃最后告訴記者,他們只希望吉林省有關部門可以秉持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對泛亞信托重組事宜做出公正處理,海南農業租賃將積極參與并提供有效、利好,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他們期待吉林省有關部門的正面回應。